擔保有五種方式: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根據法律規定,只能使用這五種方式提供合法債權擔保,不能創設新的形式。不同擔保方式產生的權利和優先受償性不同。抵押、留置、質押取得的是擔保物權,優先受償。根據法律規定,擔保有五種方式,即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為合法的債權提供擔保時,只能提供以上這五種擔保,不能創設新的擔保形式。債權擔保的五種方式具體有以下區別:1、保證產生的權利為債權,不具有優先受償性;2、定金產生的權利也是債權,同樣不具有優先受償性;3、抵押、留置、質押取得的是擔保物權,對擔保物及其變現所得的價款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睹穹ǖ洹返谌倬攀臈l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該內容由 張家齊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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