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報銷具體各地的規定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可能略有差別。一般來說,常見慢性病患者在慢性病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年度起付線300元,可補償費用的補償比例為55%。單一病種的年度補償總額上限為2000元,每增加一種慢性病病種提高800元,最高不超過3600元,實行即時結報。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慢性病報銷,都要本人指定一家醫院門診固定報銷,去其他醫院門診就不能報銷了。但是,如果患傳染性、精神類疾病,同時患其他特殊慢性病的,可選擇1-2家定點醫療機構。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慢性病由于是一種必須長期治療的病,因此醫保對于慢性病是有特別的規定的,首先要辦理報銷前,一定要提交鑒定報告,辦理慢性病確認書,否則就無法談報銷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踞t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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