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過戶給孩子是可以的,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孩子是沒有任何的貢獻的,故而在離婚時,若是想把財產交給孩子,那么就只能通過過戶的方式,此時孩子屬于獲贈財產的一方,需要按照獲贈財產的一定比例,繳納稅額。
一、老人把房子過戶給子女屬于共同財產嗎
老人把房子過戶給子女不一定屬于夫妻共有財產。老人過戶給子女的房產,如果只登記了自己子女的名字,并明確指出只歸自己孩子所有的,視為對自己的子女的贈與,那么就是夫妻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過戶的時候登記的是雙方的名字,沒有特殊約定,就是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均有權申請分割。
二、離婚后房子可以過戶給未成年小孩嗎
夫妻雙方離婚時可以約定將房屋過戶給孩子,即便孩子未滿十八周歲,也可以完成過戶手續。因為該房屋屬于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雙方可以將該財產贈與他人,只要完成房屋變更登記以后,贈與正式完成,房屋就屬于孩子的個人財產。
三、離婚協議書房產歸孩子怎么寫
夫妻雙方的離婚協議中想把房子歸給自己的孩子,實際上就是把夫妻雙方之間共同的財產贈與給孩子。贈與的內容可以重新擬定一個贈與的協議,也可以在夫妻雙方離婚協議中的夫妻共同財產分配項下單列一條寫上贈與內容,將具體的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孩子這個協議不需要辦理公證。只需要在贈予的協議上有父母和自己孩子的簽字,這份協議就可以生效。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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