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股票的條件是什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6 06:56:31
發行股票的條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發行股票條件有如下幾點:1、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于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5%,并且認購的總數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2、發起人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應不少于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25%,公司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中國證監會可以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15%。3、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襯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10%。4、發起人在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并且近3年連續盈利。5、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導讀法律分析:發行股票條件有如下幾點:1、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于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5%,并且認購的總數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2、發起人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應不少于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25%,公司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中國證監會可以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15%。3、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襯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10%。4、發起人在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并且近3年連續盈利。5、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分析:發行股票條件有如下幾點:1、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于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5%,并且認購的總數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2、發起人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應不少于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25%,公司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中國證監會可以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15%。3、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襯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10%。4、發起人在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并且近3年連續盈利。5、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二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募股申請和下列文件:(一)公司章程;(二)發起人協議;(三)發起人姓名或者名稱,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出資種類及驗資證明;(四)招股說明書;(五)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及地址;(六)承銷機構名稱及有關的協議。依照本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相應的批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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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股票的條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發行股票條件有如下幾點:1、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于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5%,并且認購的總數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2、發起人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應不少于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25%,公司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中國證監會可以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15%。3、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襯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10%。4、發起人在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并且近3年連續盈利。5、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