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車撞了對方全責,在治療結束后進行傷殘鑒定,然后確定賠償金額,根據相應的票據、憑證向全責方主張賠償。
1、首先由機動車交強險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2、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
3、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被車撞了對方全責的賠償方式:由保險公司按照交強險進行賠償,不足的部分,由事故當事人依照事故責任劃分按比例承擔。對方承擔賠償責任后,再根據商業三責任向保險公司報險。賠償主要包括醫療、住院、伙食、交通費、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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