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員工懷孕可以辭退嗎?試用期懷孕女職工可以辭退,但辭退理由必須為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無論在試用期還是正式期,懷孕流產的女職工都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企業不得以員工懷孕為由單方辭退。限制員工生育權利是違法的。
法律分析
一、試用期員工懷孕可以辭退嗎?
1、試用期懷孕女職工可以辭退,但是辭退理由必須為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企業可以予以辭退。這種辭退不需要提前通知,沒有經濟補償金。但是企業必須證明員工確實存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形。這個要求是對所有員工的統一要求,對于試用期內懷孕的女職工也不例外。
2、在勞動關系里,無論是在試用期內,還是在正常的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都是不允許以員工懷孕為由進行單方辭退的。
3、如果員工入職之前,企業明確要求員工在入職后一年內不能懷孕,員工也書面同意,但是仍然在試用期內懷孕的,能否辭退。在這一種情形下,一般公司的人力資源都會抱有較為強烈的情緒,對員工的人品等抱有很大的質疑。比如有一家公司,因為銷售要經常出差,考慮到員工懷孕的話,不利于出差工作,所以在招聘時就明確說明了公司的情況,明確提出來,入職之后一年內不能懷孕,但是仍然發生了如題所示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對員工的人品、誠信有所質疑,這都是可以理解的。
首先要明白,生育是一種法賦的權利(不考慮計劃生育),不能受到企業的限制,企業也沒有權利予以限制。所以企業在員工入職之前,無論是基于什么原因,限制員工的生育權利,都不會受到法律的支持。所以整個事件的前提,是企業越過了法律的界限所造成的。
二、試用期懷孕流產能按照國家規定的休假嗎
試用期懷孕流產,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產假。
存在勞動關系的全體女職工,不區分試用期還是正式期。按該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42天。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很多的勞動者進入用人單位工作之后,都是由試用期的規定的,試用期是一種雙向選擇的過程,如果在這個過程當中,發現用人單位的勞動者不符合錄用的條件,是可以辭退勞動者的。這是根據我們國家《勞動合同法》當中的規定。
結語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員工懷孕可以辭退,但辭退理由必須是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然而,無論在試用期還是正式期,企業都不能以員工懷孕為由單方面辭退員工。對于試用期懷孕流產的員工,根據國家規定,可以享受相應的產假。企業應該尊重員工的生育權利,遵守法律規定,合理處理勞動關系,確保公平和平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18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18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別規定 第二節 勞務派遣 第六十七條 【用人單位不得自設勞務派遣單位】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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