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在被追訴或被通緝前,主動向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相關證據,積極配合調查,主動接受法律制裁的行為。自首有利于從寬處理和減輕刑罰。但必須是,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未掌握其犯罪事實前主動投案自首。
法律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六)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積極配合查證案件,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實供述自己犯罪事實,可以從寬處理”。
總之,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積極配合調查,主動接受法律制裁,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未掌握其犯罪事實前主動投案自首才能從寬處理。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