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體情況,繼承時如果明確表示房屋歸一方所有就不是夫妻共有財產,而屬于個人財產。
一、婚前財產買房子誰的名字就是誰的嗎
婚前財產買房子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對于一方的婚前財產,如果是婚前個人買房,并且產權登記在個人名下的,則房產屬于一方的個人婚前財產。而對于用婚前財產在婚后購買的房產,如果雙方沒有明確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則應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而如果雙方有明確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則屬于個人財產。
所謂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比如如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以及軍人復員費和自主擇業費等。
二、夫妻一方買房可以寫個人所有嗎
可以。夫妻一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若夫妻一方用共同財產購買房屋沒有約定或協議只歸一方的,所購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此時即使房產只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進行分割。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夫妻之間可以采用約定財產制。此外父母一方為其子女購房并明確表示只歸其子女的,屬于個人財產。
三、什么情況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有:婚前的個人財產、個人財產的增值、收到的賠償、遺囑明確歸一方的、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等。如果有約定的也屬于個人財產,不歸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指的是夫妻雙方結為夫妻后所共同擁有的資產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結婚后到離婚之前過者有一方死亡的這段時間,夫妻雙方所得的財產,都屬于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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