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產權房可以繼承,共有產權住房的個人份額是可以繼承的。如果子女符合共有產權住房的資格,那么繼承的便是共有產權房的使用權和部分產權。共有產權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設單位開發建設,銷售價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價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處分的權利,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如果子女不符合共有產權住房的資格,那么就需要在繼承之后,退出共有產權住房,具體方法是將房屋售出,獲取屬于個人部分的產權份額,剩余部分由政府所得。
一、申請辦理遺囑繼承公證注意事項
(一)遺產應當是公民死亡后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二)被繼承人的遺產狀況應清楚,例如有無典當、抵押、是否共有的情況;遺產現在何處,由誰保管,產權有沒有爭議;除已知遺產外,有無其他債權債務;
(三)對于夫妻共有財產的繼承,我國民法典規定,除有約定外,夫妻關系有效期間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因此在辦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繼承公證時,夫妻共有財產,只有屬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為遺產進行繼承,另一部分則應歸在世的一方所有;
(四)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應當先確認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決定適用的繼承形式和法律規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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