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利息債權人能否解除借款合同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6 18:35:15
拖欠利息債權人能否解除借款合同
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數額,借款人拖欠利息的,是屬于合同違約的行為。債權人可先向債務人追償利息,如果借款人經追討后仍然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借款人賠償損失?!痉梢罁?;《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導讀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數額,借款人拖欠利息的,是屬于合同違約的行為。債權人可先向債務人追償利息,如果借款人經追討后仍然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借款人賠償損失?!痉梢罁?;《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數額,借款人拖欠利息的,是屬于合同違約的行為;
債權人可先向債務人追償利息,如果借款人經追討后仍然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借款人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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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利息債權人能否解除借款合同
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數額,借款人拖欠利息的,是屬于合同違約的行為。債權人可先向債務人追償利息,如果借款人經追討后仍然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借款人賠償損失?!痉梢罁?;《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