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的獨立公司股份要轉給兒子的,應當簽訂股份轉讓協議。父親要將股份轉讓給兒子的,應當與兒子簽訂股份轉讓協議,簽訂轉讓合同后,公司應當注銷父親的出資證明書,同時向兒子簽發出資證明書,并且相應的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這些內容的修改,應當去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起草股權轉讓協議并去工商局變更登記即可。
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層含義: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于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并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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