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編外可以隨時辭職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6 18:32:46
教師編外可以隨時辭職嗎?
法律分析: 教師編外是不可以隨時辭職的,編外老師只是沒有事業編制,但也是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的,所以是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具體情況下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老師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如果員工不辭而別,未作說明,單位可視情況發展作出處理,如果員工僅是失蹤了幾天,又回到公司則應視為曠工,如果員工持續不歸,經通知仍不回公司或無法通知聯絡,超過公司規定的曠工期限,則可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作出相應處理,包括結束彼此的勞動關系。勞動者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對于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按照規定承擔賠償以下損失的責任。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所支付的費用。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導讀法律分析: 教師編外是不可以隨時辭職的,編外老師只是沒有事業編制,但也是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的,所以是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具體情況下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老師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如果員工不辭而別,未作說明,單位可視情況發展作出處理,如果員工僅是失蹤了幾天,又回到公司則應視為曠工,如果員工持續不歸,經通知仍不回公司或無法通知聯絡,超過公司規定的曠工期限,則可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作出相應處理,包括結束彼此的勞動關系。勞動者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對于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按照規定承擔賠償以下損失的責任。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所支付的費用。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法律分析: 教師編外是不可以隨時辭職的,編外老師只是沒有事業編制,但也是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的,所以是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具體情況下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老師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如果員工不辭而別,未作說明,單位可視情況發展作出處理,如果員工僅是失蹤了幾天,又回到公司則應視為曠工,如果員工持續不歸,經通知仍不回公司或無法通知聯絡,超過公司規定的曠工期限,則可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作出相應處理,包括結束彼此的勞動關系。勞動者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對于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按照規定承擔賠償以下損失的責任:
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所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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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編外可以隨時辭職嗎?
法律分析: 教師編外是不可以隨時辭職的,編外老師只是沒有事業編制,但也是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的,所以是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具體情況下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老師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如果員工不辭而別,未作說明,單位可視情況發展作出處理,如果員工僅是失蹤了幾天,又回到公司則應視為曠工,如果員工持續不歸,經通知仍不回公司或無法通知聯絡,超過公司規定的曠工期限,則可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作出相應處理,包括結束彼此的勞動關系。勞動者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對于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按照規定承擔賠償以下損失的責任。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所支付的費用。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