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犯,一般指的是結果加重犯,是指行為人故意實施刑法規定的一個基本犯罪行為,由于發生了更為嚴重的結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況。常見的加重犯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的、搶劫致人重傷的、死亡的等。
一、區別于情節加重和結果加重的區別
結果加重,即犯罪行為出現了一定的犯罪后果就要加重處罰,如搶劫罪致人重傷、死亡和強奸罪致人重傷、死亡。情節加重,即犯罪行為是在特定的場所進行或者采取特定的手段實施而對其加重處罰,如入戶搶劫、持槍搶劫、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二人以上輪奸等。情節加重和結果加重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要求出現危害后果,后者不要求出現危害后果;前者因結果加重不存在未遂,后者可以存在未遂。
二、故意傷害致死最少要判多少年
故意傷害罪,是指針對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而定的罪??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故意傷害致死的,屬于結果加重犯,行為人主觀上對傷害持故意,對致人死亡有過失。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缎谭ā妨碛幸幎ǖ?,依照規定。
三、故意傷害致死如何認定
故意傷害致死怎樣認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是典型的結果加重犯。故意傷害致死的成立,客觀上要求傷害行為與死亡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主觀上要求行為人對死亡沒有故意,但具有預見可能性。既然是傷害致死,當然應將死亡者限定為傷害的對象,即只有導致傷害的對象死亡時才能認定為傷害致死。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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