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微信記錄算證據嗎
離婚微信記錄可以打印出做為起訴的證據,但必須要證明感情破裂。否則只是一些聊天記錄而對方不同意法院有可能判不離婚。
新民訴法明確規定,電子數據可以作為證據。微信作為一種新興的聊天工具,聊天記錄以電子數據的形式存在,可以作為證據。只要具備兩個條件:
1、證明聊天記錄的完整性;
2、證明聊天對象就是借款雙方。
電子證據傳統的書證區別
傳統的書證是有形物,除可長期保存外,還具有直觀性、不易更改性等特征,如合同書、票據、信函、證照等。而電子證據往往儲存于計算機硬盤或其他類似載體內,它是無形的,以電子數據的形式存在,呈現出與傳統書證不同的特征。
首先,電子證據保存的長期性、安全性面臨考驗,計算機和網絡中的電子數據可能會遭到病毒、黑客的侵襲、誤操作也可能輕易將其毀損、消除,傳統的書證沒有這些問題的困擾。其次,電子證據無法直接閱讀,其存取和傳輸依賴于現代信息技術服務體系的支撐,如果沒有相應的信息技術設備,就難以看到證據所反映出來的事實,提取電子證據的復雜程度遠遠高于傳統書證。
再次,雖然傳統書證所記載的內容也容易被改變,在司法實踐中亦曾發生過當事人從利己主義考慮,擅自更改、添加書證內容的現象,但是作為電子證據的電子數據因為儲存在計算機中,致使各種數據信息的修正、更改或補充變得更加方便,即便經過加密的數據信息亦有解密的可能。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對電子證據可靠性的查證難度是傳統書證無法比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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