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銀行貸款合同變更問題上,雙方往往會存在分歧。此時,應當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應當經過對方同意。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當事人對合同的解釋發生爭議,應當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以書面形式作出解釋;
(二)依據交易習慣;
(三)參照有關條款的解釋;
(四)其他根據誠信原則確定的原則。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以上法律依據說明,雙方應當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達成一致,如果存在變更合同的需求,應當經過對方同意,并按照合同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如存在解釋爭議,則需要參照交易習慣、有關條款等原則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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