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要起訴離婚辦理手續的方式:首先的,當事人應當收集相關證據,確認管轄,并起草起訴狀。其次,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及相關證據。然后,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的,通知當事人繳費。最后,人民法院依法進行調解、審理、裁判。
一、欠錢不還怎么起訴?
當事人想要起訴欠款人的,首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法院受理后,要提交相關證據,證明別人欠你的錢沒有還。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其他證據。
二、男方提出離婚但是不想離怎么辦?
我國法律規定,我國婚姻自由,有一方不肯離婚的,就無法辦理登記離婚,但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夫妻一方想要起訴離婚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會對案件審查是否符合起訴條件,對于符合條件的,法院會在七日內予以立案,并通知當事人,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達起訴狀,被告在法定期限內答辯,當事人根據法院通知的開庭時間及地點準備好訴訟材料。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但是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三、工程欠款糾紛該如何起訴
首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等待法院受理立案。根據法律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其次,在法院立案之后,應在舉證期內提交相關證據,一般將通過普通一審程序審理案件。再次,等待案件開庭時會進行法庭調查及法庭辯論,法庭辯論結束后,法院可以當庭宣判,也可以擇日宣判。最后,對案件判決結果不服時可以在上訴期內申請上訴,上訴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再審。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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