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教師醫保屬于城鎮職工醫保。城鎮職工醫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單位或從事個體經濟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城鎮職工醫保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不享受政府補貼。
法律依據:
《職工醫療保險條例》 第二條 本省城鎮下列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必須按照本條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一)企業及其從業人員;
(二)機關、事業單位、中介機構、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從業人員;
(三)部隊所屬用人單位及其無軍籍的從業人員。上述單位的退休人員適用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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