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合伙注冊資金和實繳出資
有限合伙注冊資本實繳規定是目前我們國家取消了注冊資本實繳制。有限合伙公司注冊資本未實繳是可以的,企業注冊資本實行認繳制。這個制度相對于實繳制而言,減輕了出資人或者股東的出資壓力,因為以前必須是全額繳清,沒有時間上的延伸,而現在則有時間延伸,不必一下就繳清。
新修訂的公司法已經取消了一般公司的注冊資本要求,中國正式踏入“一元注冊公司”的時代。同時,公司法規定的資本制也發生了巨大變化,法定資本制式微,條文規定更趨向折中資本制。一般公司在設立時已經無需事先實繳資本,只需認繳資本即可。但是,也并非所有公司的設立都沒有最低注冊資本要求和資本實繳要求,出于某些行業的市場監管需要,新修訂的公司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某些公司的注冊資本實繳和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合伙企業資金認繳和實繳有什么不同?
注冊資金實繳制和認繳制的區別:1、實繳制是指企業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本是多少,該公司的銀行驗資賬戶上就必須有相應數額的資金。實繳制需要占用企業的資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資創業,降低了企業資本的營運效率。而認繳制則是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無須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認繳登記制不需要占用企業資金,可以有效提高資本運營效率,降低企業成本。2、2014年新修改的公司法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即新公司施行后,公司股東可以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記載于公司的章程。從2014年3月1日開始實施。3、這次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推進注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降低開辦公司的門檻和成本。二是將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為市場主體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三是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四是簡化名稱登記手續,放寬經營范圍登記,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五是加快建立全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體系,既方便市場主體準入,又有效保障經濟社會秩序。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