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對于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在維權前應該注意要收集的證據主要有:
1、能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
2、能證明在單位上班的證據。這些證據主要有勞動合同、單位的工作證、上崗證、考勤記錄、工友的證明、以前單位支付工資的工資單或銀行交易記錄、與老板的電話錄音等。
如果能設法由單位直接出具結欠工資的證明或欠條,則最好。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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