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沒有房產證的房產可以協商處理或向法院起訴,根據實際情況和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分割方式:個人名下付清房款的屬個人財產,共同還貸及增值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購買的屬夫妻共同財產,父母贈與雙方的除外。沒有辦理房產證的房產,在離婚分割時,當事人可以協商處理。如果協商無法達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雙方協議無法達成,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將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情況和房產的具體情況,依據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
離婚房產的分割如下:
1、婚前或婚后一方取得房產證,登記在個人名下并付清房款的房產屬于個人財產。
2、婚前支付房產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共同還貸部分及對應增值為夫妻共同財產。
3、婚前購買的婚房登記在一方名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4、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該出資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睹穹ǖ洹返谝磺Я惆耸邨l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該內容由 付躍翔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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