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離婚協議書要分情況的,如果只是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的話,離婚協議可以變更的,為避免以后有問題,可以去公證一下。
如果是法院判決離婚的,那就得看情況了。
一、離婚協議書公證材料要哪些
1、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結婚證。
2、子女的戶籍證明。
3、離婚協議草稿。
4、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車輛行駛證、存單等。
5、公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離婚協議公證的程序、流程
在辦理離婚協議公證時,夫妻雙方當事人必須本人親自到場,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體的程序是:
1、審查當事人的身份及行為能力、意思表示。
2、審查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協議內容:
(1)詢問離婚雙方當事人是否自愿離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2)審查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傳法律,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共同財產的處理意見;
(4)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債權債務的處理意見;
(5)詢問雙方當事人對探視權的約定。
3、出具離婚協議的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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