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職工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取得勞動收入時由單位和個人共同交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費,各種保險都規定了一定的繳費比例,例如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比例為8%,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比例為2%,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比例為0.5%,其繳費的基數就是保險繳費基數,由于保險是按月交納的,也就稱之為月繳費基數。
固定個人繳費比例是工資的8%,單位繳費是20%,所以你自己用8%除一下就知道你是按多少錢扣的社保了。
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后,一年內不再變動。根據規定,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交納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但是,如果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如果過高或過低,即超過社會保險規定的上限或下限,限外部分就不可以作為繳費基數計算了。
根據規定,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算為繳費基數,只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00%計算繳費基數;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60%的,須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60%計算繳費基數。
相信當前絕大多數人都會去繳納社會保險和養老保險,不過還有大多數人并不知道養老保險和社會保險到底能夠帶來什么作用,后續遇到問題的話也就無法通過社會保險的使用減輕負擔,所以我們不僅需要了解社保的繳費基數是什么意思,還需要對社會保險的管理以及社會保險的使用范圍有所了解,這樣繳納社會保險才能達到它應有的效益。
一、江寧社保最低基數是多少?
江寧區開始執行新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下限將從原來的1973元/月上調到2200元/月,增加227元;而上限標準則維持去年度上限標準不變,為13678元/月。
1、此次調整中,參保企業和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13678元/月,下限為2200元/月。個人繳費以本人當月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收入為繳費基數,高于繳費基數上限13678元的,以上限為繳費基數;低于繳費基數下限2200元的,以下限為繳費基數。繳費單位以本單位相應險種繳費個人當月繳費基數的總額計算繳納相應險種社會保險費。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同樣為下限2200元/月,上限13678元/月,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繳費基數的20%,即最低月繳費額為440元,最高月繳費額為2735.6元。
2、參保單位(含個體工商戶)的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按照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執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1182元,繳費比例為11%,月繳費標準為130元,月大病保險費為10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2200元,繳費比例為3%,月繳費標準為66元。
3、最低繳費基數并不是標準基數,只有工資收入較低的參保職工是以下限作為自己的繳費基數。一般情況下,單位和職工應當以職工實際工資收入總額為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即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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