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訴前財產保全是在民事訴訟中,為保障訴訟勝訴后的執行,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施行保全措施。申請人需要提交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的權利主張具有現實性、合法性和緊急性,并繳納一定的保全金。法院在核準后,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保全措施。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其權利已遭受或者將要遭受損害,難以保全的,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對申請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在受理后應當立即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應當予以支持,并決定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保全措施。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申請財產保全的,申請人應當提供保全擔保,除非人民法院認為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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