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接受詢問筆錄后,警察會根據案件需要,對犯罪嫌疑人不限制次數訊問,但是不可以連續傳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八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或者威脅公共安全的人員,可以強行帶離現場、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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