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說很難退回彩禮錢。
彩禮是指婚姻關系當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親屬依據習俗向對方(主要指女方)及其親屬約定婚約時給付的錢物。給付彩禮的行為,雖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彩禮一般為女方婚前財產,因此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是在法律上,以下幾種情況可以將彩禮錢退還:
1、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2、或者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實際未共同生活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3、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難的,離婚時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一、男方和女方分手了男方的彩禮還可以要過來嗎
男方和女方分手后,男方可以將彩禮要回來。按照民間習俗給付的彩禮,目的是為了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男方和女方分手后,未確立婚姻關系的,男方有權向女方要回彩禮,女方應當盡快將彩禮退還給男方,女方不愿意退還的,男方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強制女方退回彩禮。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婚前的彩禮錢屬于共同財產嗎
領取結婚證之前取得的彩禮不算共同財產,視為是男方以結婚為目的對女方的贈與,屬于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離婚后男方可以主張返還彩禮;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離婚后男方可以主張返還彩禮。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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