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書 是由自己寫的。 提起離婚訴訟 ,要寫起訴狀,準備原告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 夫妻感情破裂 的證據、分割共同財產的證據、撫養子女的證據,向法院立案庭立案,由民事審判庭調解或開庭審理判決,或向法院設在鄉鎮的人民法庭立案,并由法庭調解或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