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經營保健品的處罰措施包括: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物品,罰款金額根據貨值金額來確定,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罰款在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罰款在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情節嚴重者將被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法律分析
無證經營保健品的,處罰如下:
1、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2、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3、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4、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拓展延伸
無證經營保健品的法律責任與懲罰措施
無證經營保健品是一種違法行為,涉及到法律責任和相應的懲罰措施。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無證經營保健品的經營者將面臨嚴厲的處罰。一般而言,對于無證經營保健品的行為,相關部門會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對經營者進行責令停業整頓,要求其立即停止無證經營的行為,并進行整改。其次,相關部門會對違法行為進行罰款,罰款金額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一般會根據違法經營的程度和影響程度來確定罰款數額。此外,對于嚴重違法行為,相關部門還可能采取吊銷營業執照、收繳違法所得等更嚴厲的懲罰措施。因此,無證經營保健品的經營者應當明確自己的法律責任,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免承擔嚴重的法律后果。
結語
無證經營保健品涉及違法行為,將面臨嚴厲的處罰。責令停業整頓、罰款、吊銷執照等措施將被采取。經營者應明確法律責任,遵守法規,以免承擔嚴重后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生產經營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未按規定進行標示;
食品生產經營者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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