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逃不屬于刑事強制措施。追逃是在發現可疑人員時,及時與公安網“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或“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盤”進行快速查詢、比對、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員的偵查機制,而刑事強制措施包括的是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和逮捕。
一、刑事訴訟中強制措施包括什么
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包括以下這些:(一)拘傳拘傳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強制其到案的接受訊問的一種強制方法。(二)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三)監視居住監視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對其行為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四)拘留拘留是指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下,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暫時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五)逮捕逮捕是指司法機關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發生社會危害性,而依法暫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是刑事訴訟強制措施中最嚴厲的一種。
二、網上追逃的人員范圍是哪些
網上追逃,是指公安機關各部門、各警種在日常公安業務工作中,發揮各自的職責優勢;發現可疑人員時,及時與公安網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或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盤進行快速查詢、比對、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員的偵查機制。網上追逃人員的范圍包括司法機關已批準或決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證據證明已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逃離居住地;監視地、作案地,經辦案機關抓捕未歸案的,以及從看守、勞改、勞教場所脫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勞教人員。
三、在逃人員自首多久會被發現
在逃人員自首四十八小時內撤銷。網上追逃不會自動撤銷,只有在逃人員已抓獲或者自首的,或者是地方公安部門已經確認死亡的,才取消通緝。投案自首的通常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具體而言,在逃人員被抓獲后或者自首之后,立案地公安機關對抓獲的在逃人員要認真核對。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一百五十五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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