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緩刑能不能逮捕
判緩刑能不能逮捕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在判決之前,還未判緩刑時,應當逮捕進行審判,對于批準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判決緩刑之后,不得逮捕被告人,被判緩刑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二、宣布緩刑多久能回家
宣布緩刑多久能回家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一般辦理完畢手續即可回家。
根據《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三、緩刑考驗期的期限是多長時間
緩刑考驗期最短為2個月,最長為5年,應根據具體情況。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宣判緩刑。拘役的緩刑考驗期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得少于2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不得少于1年;自宣判緩刑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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