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怎么判刑 1、 非法拘禁他人 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 剝奪政治權利 。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皻?、侮辱”,主要是指在非法拘禁的過程中,對被害人實施了毆打、侮辱行為,如打罵、游街示眾等。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入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爸氯酥貍?,是指在非法拘禁過程中,由于捆綁過緊、長期囚禁、進行虐待等致使被害人身體健康受到重大傷害的;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問不堪忍受,自傷自殘,身體健康受到重大傷害的?!爸氯怂劳觥?,是指在非法拘禁過程中,由于捆綁過緊、用東西堵住嘴導致窒息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以及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間自殺身亡的。 3、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過程中,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按照 故意傷害罪 或者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笆褂帽┝χ氯藗麣?、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的同時,故意使用暴力損害被害人的身體健康或者殺害被害人,致使被害人傷殘、死亡的。 4、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利用職權犯 非法拘禁罪 的,應當從重處罰。對具有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行為,也要按照非法拘禁罪處罰?!盀樗魅鶆辗欠垩?、拘禁他人”,是指為了脅迫他人履行合法的債務,而將他人非法扣留,剝奪其人身自由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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