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試用期期間包含在勞動合同的期限內。因此,用人單位應當為處于試用期的員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秳趧雍贤ā返谑艞l第四款: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因為試用期是合同期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是隔離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試用期內也應該上保險。另外,單位給員工上保險是一個法定的義務,不取決于員工的意思或自愿與否,即使員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險也不行。
一、轉正后不簽勞動合同可以么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并不是轉正之后才簽訂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二、正式的合同日期和試用期日期區別在哪
簽正式合同試用期日期含在里面?!秳趧雍贤ā返谑艞l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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