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關注的問題越來越廣泛,其中試用期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也是人們著重關注的問題,為了幫助大家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一、試用期社保繳費基數
試用期員工以第一個月工資為基數繳納社會保險。
二、試用期社保繳費基數比例
1.養老保險:公司繳20%,也就是600元;個人繳8%,240元
2.失業保險:公司繳1.5%,也就是45元;個人繳0.5%,15
3.工傷保險:公司繳1.0%,也就是30元;個人不繳
4.生育保險:公司繳0.8%,也就是24元;個人不繳
5.醫療保險:公司繳10%,也就是300元;個人繳2%+3元,即60+3元
三、公司試用期不交社保怎么辦
用人單位拒絕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時,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造成勞動者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
四、試用期是否要交社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勞動者在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這些權利也包括參加社會保險。
職工可要求公司為其補繳試用期間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如公司拒絕的,職工可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部門或地方稅務局等部門進行投訴予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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