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采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具體如下:
1、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2、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發起人可以自行選擇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采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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