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看病未帶醫???,也是可以報銷的。 看病是忘記帶醫???,可以保留看病的就醫費用發票,事后攜帶醫??ǖ骄歪t的醫保報銷處進行報銷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