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如果對方總拖著不處理,可以等待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 后,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提起訴訟時,應當提交交通事故認定書和起訴狀等材料。交通事故一般指的是車輛在公路、或街道或者其它道路上行駛時引起或者所發生的死人、傷人或者財產損失的事故,一般所行駛的車輛包含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兩種類型,機動車一般有各種汽車、摩托車、拖拉機等等,都是屬于使用發動機或者電動馬達驅動的車輛。非機動車則指的是畜力車和自行車等。
交通事故全責情況:
1、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逃逸一方;
2、道路交通事故中偽造現場或者毀滅證據的一方;
3、機動車與沒有過錯的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機動車承擔全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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