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孩子上學的租房合同內容是:當事人與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寫明用于學區教育,并注明租賃期限、租金數額及交付方式、維修責任、解除合同的條件、違約責任以及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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