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上班一個星期被辭退沒簽合同公司不給工資怎么辦?
被辭退,工資應該結算到工作的最后1天,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工資,公司不發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局監察大隊進行投訴。當勞動局監察大隊確認情況后,會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如果逾期不支付的,可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二、公司沒簽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從用工之日開始,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還辭退員工,勞動者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用人單位需要每個月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最長支付11個月。建立勞動關系后,用人單位書面通知不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