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不同省市政策不同,以江蘇為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要嚴格按照就近入學要求,根據劃定的學區招收學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堅持屬地化管理原則,在學校審批機關的轄地內招生,具體招生對象范圍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明確。滿足審批地入學需求后仍有空余學額的,經設區市教育局批準可適當擴大范圍,原則上不得跨設區市招生。
【法律依據】:
《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二、實行屬地管理,科學確定招生計劃和范圍
1.科學編制招生計劃。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綜合生源情況、學校實際的辦學條件,依據核準的學校辦學規模、班額標準等,科學編制和下達招生計劃。各地要嚴格招生計劃管理,嚴禁中小學校無計劃招生和違規超計劃招生。各地要認真落實熱點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初中政策,堅持指標到校,促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確保分配比例不低于70%,并向薄弱初中傾斜,不得跨區域分配指標。各地在分配熱點高中指標生計劃時要將民辦初中一并納入考慮。堅持標準班額辦學,起始年級原則上要按省定標準班額招生(小學45人/班,初中50人/班,高中50人/班),堅決杜絕大班額。
2.嚴格規定招生范圍。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要嚴格按照就近入學要求,根據劃定的學區招收學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堅持屬地化管理原則,在學校審批機關的轄地內招生,具體招生對象范圍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明確。滿足審批地入學需求后仍有空余學額的,經設區市教育局批準可適當擴大范圍,原則上不得跨設區市招生。
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實行屬地招生。地處縣域(不設區的市)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本縣域內招生;地處設區市城區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所在區或若干城區內招生,具體招生范圍由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確定。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應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在2021年秋季招生入學中實現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在轄區內統籌調劑安排招生計劃。所有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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