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拆遷可能會引起孩子就學環境的變化,但法律明確規定了孩子的入學權利應當受到保障。拆遷后,保障孩子入學權益主要依據以下法律規定:
1.《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國家保障公民享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障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享有平等的接受義務教育的機會。
2.《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第一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規定,為提高學生的體質健康水平,制定本標準。
3.《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流動人口兒童的教育管理,為其提供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
4.《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十四條規定,國家實行義務教育,保障公民接受教育的權利。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條
2.《義務教育法》
3.《學生體質健康標準》
4.《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條例》
5.《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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