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1、房產糾紛屬普通民事案件,由原告具狀到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訴訟。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書后應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3、我國法律規定普通程序審理民事案件,一審不超過六個月,如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一審不超過三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條 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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