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子寫兩個人的名字 離婚 后應夫妻進行協商,寫兩個人的名字就屬于夫妻共有財產,應該對房子進行分配,離婚時按照按照子女、照顧女方、照顧婚姻無過錯方、公平公正等原則進行分割。如果婚前買的房子一次性付清,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對方無權分配。如果是 貸款買房 ,那么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由雙方平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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