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管理分公司,對所屬分公司在生產經營、資金調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揮、管理、監督的權利,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是與總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在法律、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屬于總公司的附屬機構。
兩者的區別于聯系是:
(1)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占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分公司的設立程序與一般意義上的公司設立程序不同,設立分公司只需辦理簡單的登記和開業手續。
(4)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公司經營決策機構。
(5)分公司名稱為總公司名稱后加分公司字樣,其名稱中雖有公司字樣,但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
公司與分公司的關系
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一般表現為是總機構與分機構的關系,具有從屬的特性。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總公司管理分公司,對所屬分公司在生產經營、資金調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揮、管理、監督的權利。
子公司、分公司與總公司的關系
總公司管理分公司,對所屬分公司在生產經營、資金調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揮、管理、監督的權利,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是與總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在法律、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屬于總公司的附屬機構。
子公司和總公司一樣,都是獨立的法人,可以作為法人進行相應的各類活動,子公司若有責任在子公司的責任范圍內負責。
母公司與子公司法律關系一般是什么,母公司與子公司的子公司是什么關系
母公司與子公司的法律關系是: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實際控制。
2、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控制關系是基于股權的占有或控制協議。
3、母公司、子公司各為獨立的法人。
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擁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過協議方式能夠對另一公司實行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擁有或通過協議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總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之間的關系是怎么規定的,分公司與子公司的政策
總公司管理分公司,對所屬分公司在生產經營、資金調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揮、管理、監督的權利,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是與總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在法律、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屬于總公司的附屬機構。
子公司和總公司一樣,都是獨立的法人,可以作為法人進行相應的各類活動,子公司若有責任在子公司的責任范圍內負責。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公司債務和法人一般有沒有關系,公司的債務與法人有關系嗎
公司的債務一般由公司的全部資產來承擔的,而不是由公司法人承擔。公司具有獨立人格。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的,不需要承擔公司債務。但變更后的法人必須承擔原公司的債務。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的企業法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有法人財產權。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該內容由 方杰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