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享有股東權益。因為對公司履行出資義務是享有股東權利的基礎,而并未實際出資的掛名股東,則不會享有基于出資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權、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轉讓出資權、收益權等股東權利。
一、什么叫做“名義股東”
名義股東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并享有投資收益,名義出資人僅是名義上的股東。其實質為掛名股東。
1、名義股東對內按照協議承擔相應責任,對外承擔隱名股東應承擔的一切責任。
2、對債權人、對隱名股東、對其他股東按情況承擔不同的責任。
3、如果實際出資人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則名義出資人需要對公司債務在實際出資人未出資的本息范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二、法院該怎么查封股權
股權又稱為股東權益,是股票持有者的一種權利。月末公司會按照股權的數量計算并且分配股東權益。股東權益一般來自于各個公司或者個人向本公司投入的資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是有權對股權查封的,具體來說,法院如何查封股權呢?股權指的是民事主體因對企業的投資行為而獲得股東身份,基于股東身份而享有的對企業的各種權利。股權的表現形式為投票權、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分紅權等等。由此可以看出,股權是一種財產性的權利。作為財產性的權利,在人民法院執行過程中,可以對其進行查封。股權查封的表現形式主要為:1、人民法院有權裁定禁止被執行人提取應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紅利等收益,而是由有關企業向被執行人支付、2、禁止該部分股權對轉讓、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拍賣或變賣等措施。3、在獲得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下,可以直接裁定該查封的股權對外轉讓。上述股權的查封方式,有效的解決了申請人因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狀況,可以保障申請人的債權權利。
三、股權轉讓協議怎樣才生效
一、股權轉讓協議怎樣才生效
股權轉讓協議本質上屬于合同的一種,只要經過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的,并且雙方均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且該股權轉讓協議的內容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序良俗的,那么該協議就是有效協議。
二、股權怎么轉讓
股權轉讓流程:
1、當事人達成股權轉讓的合意;
2、取得半數股東同意轉讓證明,以及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3、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4、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修改公司章程;
5、辦理變更登記。
三、股權是什么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即股權是股東基于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股份則是指公司資本的份額,代表著投資者對公司的出資。股權是基于股東的身份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利,但是還有其他股東的權利。
就一個具體的公司而言,股東的股權產的所有權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首先股權來自于所有權,股東將自已所有的財產交給公司,才換取了公司的股權,因而這一交換并未因股權登記與承認而完全完成。因此股權中所包含的經濟利尚未實現。股東雖然與自己所投人的那部分財產相脫離,但股權卻又將他與公司的全部資產相聯結起來,他必須密切關注公司整體資產的運作,才有可能實現自已的經擠利益。其次,就個別股東而言,他雖喪失了對其原有財產的自由支配權,即所有權,但公司總體上,仍屬于全體股東所共有。從整體上看,全體股東似乎仍享有所有者的地位和權利。盡管股權與公司財產的所有權有著如此密切的聯系,但二者畢竟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就其權利人承擔的責任不同股權持有人對社會的責任依股份經濟的特殊規則承擔,可以是有限的,也可以是無限的,多數是以其特有的股份為限承擔有限責任。股權與所有權是兩個聯系密切但又有重要區別的法律概念。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33條,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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