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一、尋釁滋事罪中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情形是怎樣的?
1、致一人以上輕傷或者二人以上輕微傷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后果的;
3、多次隨意毆打他人的;
4、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
5、隨意毆打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6、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二、尋釁滋事的裁量標準
1、一般違法行為的表現情形:
①結伙斗毆的;
②追逐、攔截他人的;
③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④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罰款基準: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2、較重違法行為的表現情形:
①結伙斗毆中,起主要作用的;
②多次尋釁滋事,或者因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過;
③追逐、攔截他人過程中,有暴力、侮辱行為的;
④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行為過程中,有暴力、侮辱行為的;
⑤其他尋釁滋事行為過程中有暴力、侮辱行為的。
造成一定社會影響或其他危害后果的,適用情節較重處罰。
三、尋釁滋事民事賠償的標準
①尋釁滋事罪侵犯的法益是公共秩序,不涉及賠償。如果給別人造成了物質和人身損失,需要賠償的根據侵權責任進行賠償。
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③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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