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對股東訴權主要作出了以下規定:
1、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股東可以依照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違法或者違反公司章程,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3、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法違章,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二條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第一百五十二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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