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產生的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公司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總公司承擔。
一、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關系是什么
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一般表現為是總機構與分機構的關系,具有從屬的特性。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偣竟芾矸止?,對所屬分公司在生產經營、資金調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揮。
總公司與分公司的區別有3點,分別是:
1、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而總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領取的營業執照不同??偣绢I取的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樣。而分公司領取的是營業執照,有負責人字樣;
3、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而總公司有。
二、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嗎?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分公司不具備股東資格,分公司的債務也由總公司承擔。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的企業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務負責。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三、公司的股東與公司的職工一樣嗎
分公司是沒有股東的,只有總公司才設有股東。作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于總公司的從屬機構,沒有獨立的名稱和產業,并且由總公司對分公司債權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因此,分公司就不可能存在股東,因為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股東需要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按份的責任。
《公司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十四條
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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