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沒有產權證的房產不可以拍賣。拍賣標的應當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處分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買賣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不得作為拍賣標的。法律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產不得轉讓,所以,沒有產權證的房產不可以拍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第六條 拍賣標的應當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處分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
第七條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買賣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不得作為拍賣標的。
第六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六條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但不符合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