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動產權證也叫產權證,享受住房與使用房子的所有權利。不動產權證對比房產證,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編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條 不動產登記應當依照當事人的申請進行,但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實施細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著物應當與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記,保持權利主體一致。
第七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配備專門的不動產登記電子存儲設施,采取信息網絡安全防護措施,保證電子數據安全。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復制或者篡改不動產登記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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