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產權是從拿到房產證開始算嗎
房產權從辦理房屋登記、取得房產證時開始計算。
并且房屋所有人需要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和領取土地使用證。
對于房屋等居住用地,使用期限最高是七十年。
二、產權70年到期后該怎么辦?
方法一:國家收回土地及房子,對業主補償。
國家收回土地以及房屋,并對業主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使購房者購買其他房屋居住。
方法二:國家收回土地,用類似拆遷的方式解決。
國家收回土地以及房屋,不給予經濟補償,而是給業主另建房屋居住。
查房屋產權時要注意的情況:
1.有房屋未必有產權,如單位自建、農村宅基地建房、社區配套用房、違建房等;
2.產權是否登記?如預售房、抵押商品房未登記等;
3.產權是否完整?如已抵押未解除、公房不符合上市出售條件;
4.產權有無糾紛?如拍賣競得、婚姻或財產繼承、確定為拆遷的房屋等;
5.有房地產兩證未必就有產權,如偽造房產兩證、被查封或強制拍賣、遺失補辦后發生過轉讓。
三、獲得房屋產權的形式
要依據我國法律規定,房屋產權可以通過以下幾種形式取得:
(一)購買取得
其實購買是人們取得產權的一種主要形式。在購買房屋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第一應考察所購房屋是合法,有關手續是否齊全,賣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
第二應與賣房人簽訂購房合同,在合同中應詳細地寫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購買方式、價款、付款方式、雙方的權利義務等條款;
第三,應及時到房管部門辦理登記、過戶手續。
(二)建設取得
那這是房屋產權的一種原始取得,是指建設者投入一定的資金建造房屋,則該建設者對其所建房屋享有產權。通過建設而取得產權的,在產權取得前或前建設過程中應注意下列問題:
第一應注意建設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經有關部門批準;
第二應注意有關手續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項、規劃、開工等手續;
第三應注意房屋質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質量檢驗合格單。
(三)受贈取得
這種產權的取得方式是指原產權人通過贈予行為,將房屋贈送給受贈人。在辦理房屋贈予手續時,贈予人與受贈人應簽訂書面贈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但如果贈予人為了逃避其應履行的法定義務而將自己的房屋贈予他人時,如果利害關系人主張權利的,則該贈予行為無效。
(四)抵押取得
所謂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由于抵押是一種擔保行為,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則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在享有優先受償權時抵押權人有權將抵押物歸來已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六條規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應當依照規定辦理登記,領取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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