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重新量算,找大隊的主管領導幫自己驗看?;蛘哒业谌綔y量計量單位幫自己測量。宅基地是家庭戶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鎮住宅大多是房地產開發商建造的樓房故一般住戶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現今的宅基地主要指農村宅基地。
一、農村宅基地繼承有什么規定?
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村集體,使用權屬于房屋所有人。農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由此可見,宅基地不屬于遺產,不能被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于公民個人所有,可以繼承。對于已經繼承了房屋,還沒有確權的宅基地,根據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中的規定:“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本農民集體成員、非本農民集體成員的農村或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占用農村宅基地的,可按規定登記發證,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注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二、城里人還能繼承農村宅基地嗎?
農村宅基地不能繼承,無論是否為城里人都不能繼承農村宅基地。因為宅基地不屬于個人財產,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的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三、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我國農村宅基地的買賣是被允許的,但又有諸多的限制條件。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是經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且最終取得鄉級政府的批準;2、是轉讓人與受讓人同為本村村民;3、是受讓人無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4、是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單獨轉讓,須與住房一并轉讓。另外,轉讓人戶口應該已遷出本村或者屬于“一戶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戶一宅,須明確表示不再申請宅基地,且有證據表明其已經有住房保障,如與其他近親屬合戶居住。符合以上條件,該房屋買賣有效。因此,農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百六十四條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